SL 45-1992 pdf下载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1.0.1 为使江河流域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适应保护环境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结合江河流域规划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专业规划和中小流域规划,可适当简化。

1.0.3 江河流域规划应把维护和改善流域生态与环境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目标,使治理开发的流域在经济、社会与环境方面得到协调发展。
1.0.4对流域规划方案,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环境影响评价是预、评价江河治理、开发对流域环境的影响,并研究维护和改善环境的对策、措施,完善规划方案。
流域环境影响评价是流域规划的组成部分,评价工作要贯穿于规划的全过程。

SL 45-1992 pdf下载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声明:本站所有均来自互联网,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站长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