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对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情况识别和评定的方法,以及与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设计和结构措施,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风险评定;
——风险降低。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安全,可通过消除危险和/或限定风险来实现,即采取下列方式:
a) 适当的设计(无安全防护装置);
b) 安全防护装置;
c) 使用信息;
d)任何其他预防措施。
与a)(预防)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与b)(防护)相应的防爆措施在第6章中涉及。与c)相应的防爆措施在第7章中涉及。与d)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中未涉及。它们在GB/T 15706(在GB/T 15706 –
2012中为第6章)中涉及。
只有当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在其预期使用的范围内运行,并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时,本文件规定的预防和防护措施才能提供所要求的保护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设计和制造方法,帮助设计人员和制造厂设计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时实现防爆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在大气条件下,任何拟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这些环境可能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处理、使用或释放的可燃性物质造成,或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周围的可燃性物质和/或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构成材料造成。
本文件适用于各个使用阶段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本文件适用于除煤矿用设备外的其他场所使用的II类和II类设备;对于煤矿井下区域用设备以及由瓦斯和/或可燃性煤粉引起危险的煤矿地面设施用设备要求,见GB/T25285.2。

声明:本站所有均来自互联网,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站长进行处理。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