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测定汽油中氯元素和硅元素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车用汽油、M15车用甲醇汽油、M30车用甲醇汽油和E10车用乙醇汽油中总氯和总硅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氯元素含量范围为10 mg/kg~10 000 mg/kg的汽油,硅元素含量范围为1mg/kg~1000mg/kg的汽油,超过此范围也可用本方法测定,精密度未做考察。
本标准不适用于测定含有不溶颗粒物的试样。如果颗粒物非常细小(小于1μm),则会被带入到等离子体中参与定量分析。
如果试样中含有易挥发形态的氯化合物,则采用附录A测定。
如果试样中含有易挥发形态的硅化合物,则采用附录B测定。若试样含有四甲基硅烷,本标准测定结果会比真实值高。

GB/T 33465-2016 pdf下载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汽油中的氯和硅
GB/T 33465-2016 pdf下载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汽油中的氯和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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